淮南新闻 凤台新闻 寿县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淮南市 > 淮南新闻 > 正文

工程建设中屡收“保护费”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一审被判刑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6-07-27 11:35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一审被判刑

本报讯 7月19日,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陈某因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被淮南市潘集区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4万元予以追缴。

据指控,2010-2011年,陈某在担任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孔店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答应为辖区2起聚众斗殴事件的涉案人员“帮忙”,使得这2起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收受其中一人“好处费”1万元。

2008年,陈某先后在派出所新办公楼工程建设及辖区内垃圾场建设工程、高压线路工程、建设高速路便道工程、206国道建设运输水温材料工程中收取5名当事人39万的“帮助费”、“治安保护费”等。

除此之外,陈某在2011-2012年期间,还为辖区2名聚众斗殴的村民提供“帮助”,为1名在家开设赌场的村民提供“照顾”,收取3名当事人“好处费”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4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担任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孔店派出所所长期间,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

鉴于陈某构成坦白和自首,且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余占胜岳园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开发商中标后就忙着“感谢”他淮南一副秘书长判五年

淮南一副秘书长判五年

淮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淮南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工程建设中屡收“保护费”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一审被判刑)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