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帖广水 方荣刚)淮南市八公山区新庄孜矿一名工人王某下午拿到驾驶证,当晚为了庆贺,醉酒后骑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自己受伤,还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7月21日23时10分,王某骑无牌摩托车沿蔡新路由北向南行驶到肥皂厂路口时,与相对方向掉头的皖DNY5**号轿车相撞。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右眼摔得只能睁开一条缝,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报警的轿车驾驶人称王某身上有酒味,于是民警将王某带到医院抽血。事故处理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录像,发现王某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他在事故发生时闯红灯且在超车道行驶。次日,检测结果出来,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王某交代,当日下午他拿到梦寐以求的C1驾驶证,特别高兴,晚上就到饭店喝了半斤酒。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某将被判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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