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8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刘美子)25日上午,安徽淮南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内,一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法院内闹事。该院执行局女法官宋成凤在阻止过程中被其用开水从头上浇下,致头面部、上身与双臂严重烫伤。
现年51岁的康某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1年6月谢家集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随后康某提出上诉。2011年11月淮南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当月申请人向谢家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案件终审至今,康某仍有2万多元钱没付给申请人。25日上午8点半左右,谢家集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康某,让她到局里,对其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谈话教育。
在与执行局法官谈话过程中,康某态度恶劣,情绪特别激动,还出现了用头撞桌子、用脚去踢开水瓶等过激行为。听到声响后,宋成凤从隔壁办公室前来安抚劝说,让她不要激动、有事慢慢说。谁知,康某突然起身冲向桌子,宋成凤从后将其抱住,没想到康某拿起开水瓶,转身砸向宋成凤,滚烫的开水从宋成凤头上浇下。
事发后,宋成凤被紧急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宋成凤头面部、前胸壁及双上臂为Ⅱ度烫伤,面积6%。尽管受伤严重,宋成凤心态仍比较乐观,也没有对康某的行为表露过怨言。
宋成凤的同事告诉记者,宋成凤今年49岁,1985年进入谢家集区法院工作,现任该院执行局法官。她平时工作敬业,为人谦和,2010年曾被授予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记者从淮南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康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现出悔意,称自己并非有意,当时是想用开水瓶砸自己,而且不知道里面有开水。警方称,康某的行为已扰乱了单位秩序,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至于烫伤法官事件,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如果认定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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