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醉酒驾驶奔驰越野车与一辆奇瑞轿车在高速公路上相撞,造成两车及护栏不同程度受损。 2月19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一审对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月12日22时20分,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苏B-XXXX奔驰越野轿车,沿蚌合高速公路向合肥方向行驶。当张某行驶至75KM路段超车时,撞上前方王某驾驶的皖A-XXXX奇瑞轿车尾部,后又撞上道路护栏,造成两车及护栏不同程度受损。次日1时2分许,交警部门对张某抽取血样,经安徽朝阳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时,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至少为183.7mg/100ml,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张某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刘志超记者常坤)
新闻推荐
淮南讯 3月13日晚上7点多钟,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一处废弃的水厂内,一枚破旧的氯气罐因阀门锈蚀,导致罐内的残留氯气泄漏,好在周围人烟稀少,没有引起人员受伤。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周围空气中弥...
淮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淮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