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正言实习生周丝韵戴文静记者李进)一家小企业缺钱,老板向淮南市的一家典当行“融资”600万元。可是,这家企业没有任何抵押物,仅以公司信誉作担保。典当期限满后,小企业无力还钱,典当行一怒之下向合肥中院提起诉讼。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的典当合同无效。 12月5日,安徽商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了解到,鉴于近年来典当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典当行业乱象丛生,合肥市中院民二庭向有关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对典当企业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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