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讯 家住淮南市潘集区某村的黄某是名“赶潮”者,前不久,买了一部摩托车,为显示自己的“潮”劲,他千方百计的设法买来一部警报器私自安装在摩托车上,每次外出,必拉响警报,招摇过市。4月9日上午,他驾车再次拉响警报引起了巡逻至此的潘集大队交警注意。经查,黄某无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无牌,更没有警报器使用证,民警当即将该车暂扣。随后交警以无证驾驶、车辆无牌照、私自安装警报器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王洪雨记者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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