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身为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却在工程发包、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核、人事调整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447万余元。同时,非法侵占公款5万余元。 10月23日,记者获悉,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孔令昌(副厅级),因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9年。
今年58岁的孔令昌先后任淮南矿务局潘一矿矿长、淮南矿务局安监局局长,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旧(危)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生态环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至2011年,孔令昌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在工程发包、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核、人事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他人关照,索取或非法收受45人的贿赂现金、购物卡及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4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孔令昌收受了中天建设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经理郑正良(另案处理)贿赂20万元人民币及价值共8.4万元人民币的金条两根。此外,孔令昌还将个人消费开支在下属单位报销,共侵吞公款人民币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年11月,孔令昌得知检察机关在淮南矿业集团调查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为掩饰犯罪,于同年12月将所收受的15万元房屋装潢费,退还给杭州蓝天园林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郭爱荣(另案处理)。包括这15万元在内,孔令昌收受和索取了郭爱荣现金、购物卡及一副高级眼镜等共157万余元。案发前,因为害怕被查处,孔令昌曾经先后六次将所收受的现金及财物等退还给行贿人,共计折合人民币5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判处孔令昌有期徒刑15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46万元。 (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本报讯 今年24岁的廖某从北京某大学毕业后进入淮南一家商贸公司做了业务销售员,但他抵御不了利益的诱惑,以至于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销售商品的赠品截留,继而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月21日,淮南市谢家集...
淮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淮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