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明星)1月14日,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淮南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根据通知,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政策,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价3元,具体加价时间为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共7天)。
据了解,为加强市区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出租车客运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上述两部门就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事项联合下发了通知。
通知要求,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做好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管理。各出租车汽车公司要做好临时加价政策的价格公示,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
另外,通知表示,寿县、凤台县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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