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件也是全市2018年度首例涉恶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朱某福为达到承建某商品房工程项目的目的,伙同被告人朱某传先后唆使孙某等5人(另案处理)以拆迁补偿不合理等借口到工地寻衅滋事,阻挠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强拿硬要;后朱某福又唆使朱某传、朱某盼、李某(另案处理)多次到工地阻挠施工,使原项目承包商遭受损失,无法继续施工,迫使其退出该项目,最后以被告人朱某盼名义取得上述工程的承建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福、朱某传唆使他人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朱某传、朱某盼积极参与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人证言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此次庭审持续了7小时。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范围,本次庭审邀请到7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名检察院干警和15名西南政法大学实习生参与了旁听。鉴于案情复杂,三名被告人均不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推荐
《安徽日报》9月6日2版报道 “拐杖老师”,铺筑乡村孩子成长路 ——记凤台县丁集镇张巷小学教师李元芳
安徽日报记者孙玉宝电动三轮车、拐杖、美丽的笑容、跪着上课的身姿……9月3日,一个暑假过后,凤台县丁集镇张巷小学四年级学...
凤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凤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