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方琦)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某休闲中心,对拒不迁出所租赁的申请人所属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强制“清场行动”。
2011年,杨某租赁凤台县某服务中心所属的房屋、设施、设备开设浴场和茶楼,年租金36万元。协议履行过程中,杨某拖欠27万元租金。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需返还租金并承担违约金共37万元,但一直未能履行。凤台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出租人为减少损失,向法院申请对杨某所经营的浴场和茶楼强制腾迁。
当天,执行干警在现场联系杨某,要求其立刻履行,否则将采取强制手段,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无力支付,一切由法院处理。接着,执行干警进入现场,将所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全程跟拍录像。
为保证清场工作顺利进行,凤台县人民法院经过协调,由公安机关派出4名民警参加执行,同时还邀请2名检察机关干警对行动进行全程监督,2名公证人员对执行过程以及现场清点的物品进行公证,房屋所在社区的2名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一起见证此次行动。行动持续了2小时,占地两千平方米的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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