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在饭店过生日时,商家往往会赠送一碗免费长寿面,既是祝福也是一种营销方式,而这一回,却因为一碗面引起客人和饭店工作人员的互殴,客人不仅要赔偿16万元,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
2016年5月19日,王某过生日,被告人徐某和朋友魏某、李某等给王某点了碗面表示祝福。饭后,李某因不能用微信支付用餐费用,加上长寿面还收了17元,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服务员解释道,该店没有开通微信支付服务,并且他们没有带蛋糕,不能享受免费的长寿面,李某依然揪住不放,扬言要砸店。
此时,王某等人也心生不满,跟饭店老板争执,李某按捺不住火气上前拉扯饭店老板,服务员高某害怕老板吃亏,混乱中踢了魏某一脚,二人扭打在一起,一旁拉架的被告人徐某也挨了厨师盛某一拳,徐某一下子将盛某掀翻到沙发上,挥拳就朝盛某脸上、头上打去,趁盛某无法还击之时,还抡起手边的茶杯砸向盛某,幸好被店内其他人员拉住。后经鉴定,盛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因此,为了这碗17元钱的面,徐某要赔偿被害人盛某经济损失16万元。
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因被告人徐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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