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路遇歹徒抢劫,女子周某即时报警,并打车盯紧歹徒,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近日庐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歹徒小华(化名)受到应有的惩罚。
出狱后不知悔改再抢劫
小华,现年25岁,年纪轻轻的他早在2013年就因盗窃罪锒铛入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5月刑满释放。
2016年10月,在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民警再一次见到了这个小伙的身影。而这一次,他则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通过法庭的审理,为我们梳理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2016年10月19日凌晨零时30分许,小华头戴一顶迷彩鸭舌帽在合肥市庐阳区凤台路上城国际玫瑰苑附近控制了落单的周某,并从身后用刀抵住周某,威胁她不要说话,随后实施抢劫。
见周某挎包内并无现金,小华遂将周某的一部金色苹果6plus手机和一部白色美图M6手机拿去,逼迫周某说出两部手机的开机密码和支付宝密码。
小华操作着周某的手机支付宝账户,先将其关联的农行卡内的人民币现金10000元转出至支付宝,后将周某挟持搭乘一出租车行至嘉山路与凤台路交口下车,继续操作手机。
最终,小华携带周某的两部手机和其挎包乘车离开。而周某眼见对方放过自己,遂悄悄乘另一出租车紧随其后并在途中报警,为警方破案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累犯加重处罚被判7年
2016年10月31日中午,民警在合肥市瑶海区站塘路一家网吧内将嫌疑人小华抓获归案。民警当场从他身上搜查出被抢的苹果手机,之后在其住处搜查到作案时的鸭舌帽和所穿运动鞋,均予以扣押。归案后,面对搜查到的手机等赃物,被告人拒不供认,并狡辩手机是从他人处购买,直到在庭审现场,小华才承认犯罪事实,却仍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
法院对于被告人先前的申辩予以驳回,并因累犯加重处罚,最终判处小华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30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共计15155元。(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韩婷 实习生 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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