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素琴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教师应该怎样依法执教进行了全面的阐述。规范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其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给我们教师提出了依法执教的理论根据。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也使教师自己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使得师生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每一名教师都能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那么师生之间的关系就会是融洽、和谐的。
那么,教师怎样做才是“依法执教”呢?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犯点错误,而他们犯了错之后,我们教育工作者怎样来教育管理就尤为重要。我们在教育惩罚的时候必须恪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过度。
然而,在教育工作中如何把握这个度呢?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始终坚持三个原则:正确引导、换位思考、用心关爱。课堂是师生互动的舞台,教师应该教会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主探究,避免体罚;在教学过程中要站在学生的角度上授课,用合适的方法传授给学生他们需要的知识,避免在教授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师生关系要用爱连接,教师发自内心的关爱学生,用心教育学生,多交流沟通,让学生甘愿接受并消化吸收老师传达的知识,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率。
当然,学生年纪偏小,正是容易犯错的时候,对违纪学生适度的批评与惩罚是必要的。它犹如对树木成长的剪枝过程,它可以促使学生在适度的批评与惩罚过程中认识错误,进而规范自身行为,促使其健康成长。只要把握好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个度,师生关系的融洽、和谐并不是不可实现的,“刀划掌心”事件、“体罚致残”事件也是可以避免的。
依法执教不只是一则理论,它需要我们教师广泛实践,在教学过程中谨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那么和谐、融洽将是师生关系的标签,高效、有序将是我们教学环境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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