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讯 7月5日,凤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利用公路防控卡口监测,查获了一起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未年审违法行为,给予了家住凤台县城关镇的驾驶员郑某驾驶证记3分、罚款3900元的处罚。
当日12时50分许,凤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开展网上监控巡逻时,发现途经凤台淮河大桥卡口的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随后调度指挥二中队民警进行拦截。二中队快速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10分钟后,民警将这台危化品车辆拦停。经查,冀E8N960轻型罐式货车登记注册为河北省邢台市旗泰运输公司,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车,车辆年审至2015年2月28日,交强险终止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已逾期未年审4个多月。在对驾驶员郑某询问时,家住凤台县城关镇的郑某竟不以为然,声称超期未年审犯什么法了,都是家门口人,谁不认识谁?你们交警不就是想罚款要钱吗?面对驾驶员郑某的不配合态度,二中队民警对郑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严重危害性,万一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后果是难以估量的,郑某面对交警的严厉批评和教育,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民警随后依法对该危化品车辆进行了暂扣,并根据相关法规依法给予郑某驾驶证记3分、罚款3900元的处罚。 (岳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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