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讯 2月2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的林某、刘某等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立白”、“汰渍”等知名商标生产洗衣粉牟利。经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公开审理,三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查明, 2009年6月以来,被告人林某和林某某伙同史某某以淮南市洁尔康日用化工厂(企业性质系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生产“立博”牌洗衣粉作为掩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从外地购入散装洗衣粉及假冒“立白”、“雕牌”、“汰渍”、“奥妙”等品牌洗衣粉的包装袋,进行分装销售。然后以每件25元至40元不等的价格向本市和周边城市的固定点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共计99908元。被告人刘某2009年11月以来,以营利为目的,从被告人林某处大量购进其假冒注册商标的奥妙、立白、汰渍、雕牌洗衣粉,然后,销往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凤台县等地数十家个体商店,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773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林其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对于作案工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JAC厢式货车一辆予以没收。
(谢涛记者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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