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待字闺中的未婚青年,在当地计生部门的网络登记上却显示着“已婚”,甚至还育有一女,这让凤台县新集镇的未婚女青年朱雪梅(化名)很是尴尬,因为发现差错的那天正是她和相恋多年的男友登记结婚的日子。
登记结婚时发现自己“已婚”
2011年9月份的一天,朱雪梅和男友小吴一起到男友老家枞阳县登记结婚,两人当时已经将婚礼日期定在了今年的元旦。
按照规定,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均为未婚状态,但当男友的家人无意中在当地计生办的网上检索未来儿媳妇的身份证号码时竟然发现,朱雪梅已经在2007年年底时登记结婚了,更让男友父母受不了的是朱雪梅竟然还生过一个女孩。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仿佛一盆冷水浇在了男友一大家人火热的心上。
当天的婚姻登记宣告失败,而“后遗症”则更让朱雪梅难以招架。“得知我已婚的情况后,我男朋友的父母亲根本就不相信我了,我简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男朋友家的亲戚朋友都在风言风语传我的事。”1月5日上午,朱雪梅向记者介绍起当时的情况时依然深觉委屈。
得知自己“已婚”时,朱雪梅也大吃一惊。朱雪梅告诉记者,她是2007年9月份上的大学,而当年年底那时根本不可能结婚,至于之后生的小孩自己更是一无所知。 “我结婚生子我本人怎么会不知道?再说我家人同学都可以为我作证啊。 ”朱雪梅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
有关部门互推责任
通过计生部门网站的查询结果,朱雪梅找到了和自己“结婚”的“丈夫”——凤台县城北乡 (现已划入凤凰镇)的盛某。 “我们去城北乡找到这户人家时,这家人根本见都没有见过我,我怎么可能是他们家的媳妇? ”但朱雪梅这一次走访发现了自己“被结婚”的原因。
原来,盛某的妻子也叫 “朱雪梅”,而且和朱雪梅的身份证号码只差几位数字,当初盛某和妻子去当地计生部门办理新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将新集镇的朱雪梅误录成了盛某的妻子。 “我们都是凤台人,身份证号码数字有很多重合的。 ”
到这里,问题的原因算是找到了,但是如何更正错误信息让朱雪梅大费周折。 “出错容易改正难。 ”朱雪梅说,“我找到凤台县计生委,县计生委说找乡镇计生办。找到镇计生办,他们又说是村委会上报信息错误。 ”
事情就这样拖到了2011年12月份,无奈之下,朱雪梅在网络论坛上发布了此事,她在网上写道:“让舆论的压力来让相关部门有所作为。 ”
直到近日,在盛某家人出面作证的情况下,凤台县凤凰镇计生办才帮助朱雪梅纠正了这个错误,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此事带来的后果让朱雪梅直至目前仍无法释然。
“唾沫底下淹死人。我男友家也是农村的,出了这样的事情,他家里人也觉得很没有脸面。 ”朱雪梅告诉记者,因为这事,男友的父母到现在都不愿意接受她这个 “已婚”儿媳妇,如今她和男友面临分手的局面。 “男朋友虽然信任我,但是他家人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
“你们的小疏忽可能给我们带来大麻烦”
1月6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朱雪梅时,她告诉记者,“我希望媒体能呼吁一下,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时真的要仔细,你们的小疏忽可能给我们带来大麻烦。 ”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凤凰镇计生办主任王宏春。他告诉记者,现在网上的错误信息已经更改,对于造成错误的具体原因他们正在调查之中。“如果确实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话,我们愿意向朱雪梅本人解释清楚或者就此事向她道歉。 ”
在本报接到的群众来电来信中,和朱雪梅遭遇类似的情况有很多,有户口登记错误,有身份证出现差错,也有婚姻登记错误如此种种、不一而足。错误的原因也有很多,除了当事人的主观原因外,基层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疏忽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正如朱雪梅所说的那样,小疏忽可能带来大麻烦。 “我和我男朋友只是面临分手的境地,还只是精神上遭受折磨和打击,如果因为他们的疏忽引起其他方面的损失,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这责任该由谁来负责? ” 本报记者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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