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凤台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家亚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由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19日,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现年53岁的朱家亚, 2006年6月至案发前担任凤台县委常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9年11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被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公安分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经淮南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朱家亚2008年10月至12月间,在负责采煤沉陷区800间活动板房工程建设中,明知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听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出的质量问题的报告,仍然向施工单位支付97%的工程款。后经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该工程所用的金属夹心板按JC689-1998标准检验不合格;根据安徽众信会计事务所对800套住房审计,有316套房未做地坪, 587套房未做散水坡, 104套房渗漏,由于质量问题,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朱家亚利用负责水利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便利条件, 2008年春节至2009年5月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1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朱家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1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在负责承建民生工程中,没有尽到监督管理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对其公诉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成立,对朱家亚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故决定执行上述判决。
(王来勇高志胜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淮南讯 2001年3月7日8时许,家住凤台县丁集乡丁集村的丁某某无证驾驶农用车将行人魏敬道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丁某某抛舍父母和孩子从此踏上了逃亡路。今年公安机关开...
凤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凤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