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濉溪交警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驾行动。当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李某浑身酒气。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2015年7月因饮酒驾驶被淮北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处理过,2017年10月因醉酒驾驶被濉溪交警处理过。此外,李某2017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十年,现在处于无证状态。
1月8日,记者了解到,经司法鉴定,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7.36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西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余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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