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宅基地纠纷,淮北市濉溪县两女子在争吵后互相殴打,其中一名女子潘某将对方嘴唇咬伤。濉溪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潘某起诉至法院。日前,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9个月。
2月2日上午8时许,濉溪县某村村民潘某与侯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随后二人开始相互撕扯殴打。潘某用头撞向侯某,二人倒在地上后又互相撕扯头发。随后潘某将侯某上嘴唇右侧咬伤。事后经鉴定,侯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当日,潘某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3月6日,侯某因此次纠纷被濉溪县公安局罚款300元。
日前,该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综上,当地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9个月。
李锋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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