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安徽省公安机关现已初步查获的8件14人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截至目前,淮北、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已对上述案件中的4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被逮捕的4人中,1人系为向山东庞红卫供货的“上线”,3人为从庞红卫处购货的“下线”。给庞红卫供货的是合肥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张某,其在明知山东庞红卫不具有疫苗经营资质情况下,多次卖给庞红卫多类疫苗;4月18日,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合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名下线中有2人来自阜阳,个体经营户张某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快递托运等方式向庞红卫多次购买疫苗,并以送货上门或快递等方式对这些疫苗进行销售,4月13日,太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个体经营户蔡某于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间从庞红卫处购买疫苗54次,4月20日,蔡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淮北某医药公司赵某也是庞红卫的下线。经查,赵某在未取得疫苗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期间,采用客运大巴及物流快递公司托运的方式,从山东省庞衍臣(庞红卫侄子)等处非法购买疫苗,后向淮北市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等地非法销售,涉案金额共计15万余元。4月14日,淮北市检察院对赵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赵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省检察院要求,上述8起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地检察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同时,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如发现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行侦查。 (吴贻伙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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