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讯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对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王相中、陈若飞涉嫌贪污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王相中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陈若飞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
王相中原是濉溪县某镇的副镇长,兼该镇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服务公司”)总经理,陈若飞系该镇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被指派担任服务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王相中上任仅仅过了半年,就想办法套取服务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先是安排陈若飞以服务公司名义与某公司职工汤某签订了一份虚假承包协议,此后便开始了一系列骗取公款的犯罪活动。
烈山区法院一审审理认定,王相中、陈若飞在接受濉溪县某镇政府委派从事管理公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签订虚假承包协议的方法骗取公款据为己有,其中王相中贪污27.9万元,陈若飞贪污数额8.9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同时认定王相中、陈若飞两人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徐子云朋诗记者王锦森)
新闻推荐
本报讯 春节期间,濉溪县交管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预防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期间,大队共出动警...
濉溪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濉溪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