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贤飞)8月1日,《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禁止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据介绍,《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在形成过程中,广泛征求吸收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等多层面意见,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淮北市政府法制办还组织政府决策专家库成员召开专家论证会,就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和立法技术等方面咨询与会专家。
根据管理办法,淮北市要求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遵循如下规定: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5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装入犬笼;即时清除犬只粪便;接受并配合养犬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犬只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市民,淮北市公安机关建设了淮北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并依托重点管理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由“一站式”服务窗口承担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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