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喜娟)6月1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贺州市实际和各公共供水企业意见,经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贺州市非居民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临时降价幅度为10%。
本次降价时间范围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临时降价的范围为工业用水包括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用水、农产品加工和建筑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包括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型等有偿服务用水。
记者从市发改委公布的各公共供水企业价格对比表上看到,广西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降价前为2.16元/立方米,拟降价后为1.94元/立方米;旺高工业区水厂降价前为1.5元/立方米,拟降价后为1.35元/立方米;信都镇水厂降价前为1.715元/立方米,拟降价后为1.54元/立方米;贺街镇水厂降价前为1.665元/立方米,拟降价后为1.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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