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艳姗通讯员周成才)近日,42名当事人聚集在八步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参加“百日风暴”执行活动执行款、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共领到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140万元。
申请执行人杨炎深及其同事8人曾任职于贺州某种养有限公司,2014年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出现短缺,至2017年12月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6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该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玉林市福绵区法院,与优先权人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玉林分公司及执行法院协调协商,最终抵押权人同意从优先债权中支付工人工资80万元。
2014年,明某因建房事件与八步区桂岭镇善华村村民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明庆传头部砍伤,造成人体损伤程度重伤二级。2015年,该法院判决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明庆传经济损失费共计6万余元,但被执行人至今仍在监狱服刑,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明庆传因身体残疾生活陷入困境,为帮助其渡过难关,该法院此次为明庆传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此次大会,共为4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款及司法救助金140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钰)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火爆。贺州市各级旅游纠纷调解人员严阵以待,做到只要有纠纷,就有人处理,游客有困难...
贺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贺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