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余锋)9月1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通报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并对下一步全面加快推进这三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努力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高质量发展优势,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据通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区的七大类37个问题,目前还有8个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今年6月开始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在10月正式向我区反馈整改意见。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要求,自治区正在制定2018年广西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将聚焦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有效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快问题整改,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基础。近期,自治区将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对贺州、来宾市开展综合督察,对南流江流域开展专项督察,重点促办2016年、2018年中央两次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国家确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7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国家要求在2018年底前要完成设区市级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但因目前我区部分设区市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认识偏差,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存在部门协调难、资金筹措难、施工周期长等实际困难,我区进展排在全国后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为此,会议要求各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当前重点工作是要做好国家水源地保护第二轮专项督查组9月下旬对我区督察核实的迎检工作,并以迎检为抓手,高标准做好问题整治,聚焦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向自治区政府备案。
另外,我区完成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形势严峻。生态环境部下达我区2018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3%,意味着全年允许出现的污染天数为35.5天,但截至8月31日,我区已出现22.5个污染天,仅剩13个污染天(2017年9-12月污染天数为19.1天,近3年9-12月平均污染天数为12.6天)。特别是贺州、梧州、玉林、贵港等4个市,自今年4月被自治区政府约谈以来,其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逐月下降。今年1-8月,玉林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区排名倒数第一,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涨幅最大。会前,自治区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的梧州、玉林、贵港、贺州等4个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及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据悉,为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区将从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狠抓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工作(尤其是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低劣成品油销售和使用),采取工程、管理和应急等方面的措施,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并强化督查问责。
新闻推荐
本报贺州讯贺州市平桂区法院狠抓执行规范,强化执行惩戒,坚持改革创新,强力推进辖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院自...
贺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贺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