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最近一期抽检情况,此次共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两类食品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有关负责人称,此次抽检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糕点样品32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在抽检中,工作人员发现1批次酱香三明治(烘烤油炸类糕点)和1批次红豆肉松夹心面包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标,并非致病批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此外,贺州市八步区汇味轩食品厂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区汇味轩食品厂”生产的“软式面包”样品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363克/千克,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有关负责人称,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它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样品糖精钠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使用了糖精钠。
目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依法处置。今报记者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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