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既危险又违法。8月19日,柳州交警及时制止一名男子在高速上徒步的违法行为,对方却称“走高速省心省力”。
8月19日下午3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北环大队民警巡逻时,在洛埠收费站附近931路段,发现一男子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行走。男子身高约1.58米,脚蹬拖鞋,手提袋子。
经询问,男子杨某今年36岁,家住贵州凯里。杨某称,自己打算坐大巴去广州打工,无奈在大巴车上发现钱被偷了。18日晚上9时许,被大巴司机在宜州路段“扔”下车。因不好意思联系家人,杨某萌生了徒步到广州的想法。
民警检查了他随身携带的袋子,里面装了一些换洗衣服,裤子口袋里有张身份证和十几元钱。杨某称,他计划买瓶水和饼干,预计9月底能走到广州。
民警将杨某送至附近洛埠收费站,向其说明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法规,强调在高速路上徒步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最终,杨某表示自己行为确实欠考虑,计划转走国道,从鹿寨徒步到贺州再到广州。
(吕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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