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锦维通讯员乐茹平)记者昨日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年5月1日起,广西全面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按期纳税(不含房屋租赁等财产性收入)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等财产性收入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所属期为2012年4月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按新的起征点政策征收。
市国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调整惠及全市个体工商户达11000多户,全市近92%的个体工商户未达到起征点,每月减收税款近100万元,全年减收税款1200万元。这项政策的执行,大大降低了纳税人负担,对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缓解就业压力等都有积极作用。
就地税而言,广西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后,贺州有710户纳税户获益不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少征税款650万元。
新闻推荐
贺州讯5月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丽萍主持。会议听取了《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历年项目融资及使用情况的报告》、《贺州市...
贺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贺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