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吉品
随着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市城区各项目建设也如火如荼进行。然而,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东新区和一些城乡结合部却刮起一股“种房”风,一些居民在项目用地上大肆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想以此获得利益。对此,市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协调指挥部负责人表示,在项目用地上抢建房子得不偿失,对于“两违”建设,指挥部将重拳整治、绝不手软,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供有力保证。
违建如韭菜“割了又长”
“违法建设就像韭菜一样,割了又长,这边还没有‘割\’完,那边就又长了出来。”对于“两违”建设,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支队长、市整治“两违”联合执法组组长易江这样形容。
2010年市整治“两违”指挥部成立后,加大对“两违”行为的巡查和监控。当年,调查违法建设619户,占地面积达183158.33平方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24次,拆除违法建筑163间,处理“两违”行为的总面积达136511.33平方米。
“去年,我们调查违法建设365户,总占地面积达17675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732.34平方米。”易江介绍,比较成片区及典型的“两违”行为共有4个区域:太白湖片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车田寨、广贺高速公路贺州段207连线两侧、西南环路东侧市职教中心建设用地范围和城东新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而对以上片区近7.5万平方米的“两违”行为,市整治“两违”指挥部已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查处。
建筑质量让人担忧
在没有通路的一片水田中,两栋两层高的房子赫然屹立中央;一栋长近20米的房子,只有两个窗户;两层高的红砖房没舍得放一根水泥钢筋柱……这是记者2月9日跟随市整治“两违”指挥部执法人员在车田寨及新燕村看到“两违”现象。
“根据我们调查,车田寨97间违章建筑中,只有27间有人入住,而多数内外墙没粉刷,窗户也没装玻璃,也无村民入住。”市整治“两违”联合执法组三片区大队长梁宇介绍,2009年前,车田寨还是一片旱地、水田,到2009年4月开始出现大规模抢建。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利益在作祟。”梁宇介绍,一些村民听说有项目推进时,就在项目建设前或建设中,赌博式抢建房,想以此获取补偿款。他们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违法建筑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建房手续的建房户,看到别人建,自己也建,形成一户抢建就有一大片抢建的情况。
“这些建筑的质量也令人担忧,住进去安全隐患很大。”梁宇说,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新燕村有一座三层高的建筑,一楼的承重墙是水泥空心砖,二三楼是红砖,而空心砖负荷有限,一般不能用于堆砌承重墙。
建立机制减少损失
“种房”需要成本,执法同样也要成本。“2010年,我们一共依法实施24次强制拆除,每次成本少则三五万,多则十几万。”易江介绍,从发现、调查、核实,发出整改通知书和限拆通知的整个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拆违行动需要钩机等大型机械,加上其他的人力成本,每次花费都不少。
随着贺州市建市十周年的临近,贺州市“两违”工作也日趋严峻,为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多发势头,确保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今年贺州市将对工达路项目、太白湖片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对广贺高速公路贺州段207连线两侧和西南环路东侧的市职教中心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两违”行为实施强制拆除行动。
为确保“两违”行为在萌芽状态予以处理,减小建设户的经济损失。贺州市还将建立市、区两级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的查处机制。对今后规模较小的“两违”行为,市整治“两违”联合执法组首先进行初步调查,制作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发送停工通知、限期拆除通知等执法程序,然后联合区、管理区整治“两违”执法队伍,对建设户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最后由市、城区两级整治“两违”执法队伍会同辖区派出所公安干警实施强制拆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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