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市民政、综治办、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政、卫生八部门联合下发了《贺州市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方案》指出,将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同时,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部门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职业教育,并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教育矫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据悉,“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行动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3月至10月为集中行动阶段。
(王爱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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