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丹)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低保办了解到,今年贺州市共投入资金2965.94万元为全市19万城市低保人群、农村低保人群和五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以应对特价上涨,缓解生活压力。
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应对物价上涨、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的要求,贺州市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物价上涨为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根据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全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增加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增加补助金。城市低保要达到165元,农村低保要达到62元。全市各县(区、管理区)1至6月份已发放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要按此标准补足。7月份后城乡低保补助要按月发放并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针对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民政部门还规定,农村低保资金可以按季发放,要确保低保家庭于每季度初10天内领到当季的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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