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乡低收入人群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下简称“低收入群众人身意外险”)?
答:低收入群众人身意外险是指由市、县(区、管理区)两级政府出资无偿资助城镇和农村低收入群众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一项惠民工程,群众个人不需出钱。其作用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在突遭人身意外伤害时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救助。
二、低收入群众人身意外险参保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答:主要有城乡五保户、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低收入群众。
三、低收入群众人身意外险的投保险种有哪些?
答:承保的主要险种有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疾病身故和意外伤害医疗等四个险种。
四、各种险种最高理赔金各是多少?
答:①投保时保障对象年龄小于70周岁的,发生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时理赔金最高为7000元,发生疾病身故时理赔金最高为4000元;
②投保时保障对象年龄大于或等于70周岁的,发生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时理赔金最高为4000元,但对此类对象不承担意外疾病身故保险;
③对所有保障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医疗时,理赔金最高为3000元。
五、万一出险,保险金由谁申请领取?
答:身故保险金由保险对象人(即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意外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由保险对象人(即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
六、理赔需如何办理手续?
答:(一)身故保险金申办手续:
1、申请书(需说明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下同);
2、被保险人身份证或五保证或低保证或优抚证,或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乡镇以上(含乡镇)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等。
(二)残疾保障金申请手续:
1、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或五保证或低保证或优抚证,或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司法部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三)意外医疗保险金申办手续;
1、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或低保证或优抚证,或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乡镇以上(含乡镇)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以及医疗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
贺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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