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讯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新华乡新华街有人在田里捡到一只“怪鸟”,要求民警过去处理。
接警后,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这只“怪鸟”是农户下田时发现的幼鸟,暂时没有生存能力。民警将它带回县林业局,并请该局鸟类学家进行辨识。经辨别,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为有效保护这只鹰,民警将这只鹰暂交该局动物学专业毕业的叶怡开进行护养,等该鹰有生存能力时再进行放生。(陈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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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富川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