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覃秋零)经过多年的努力,贺州市新农合制度自2008年实施以来,顺利通过了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面覆盖阶段。
贺州市于2005年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实行新农合试点工作,2007年覆盖钟山县和昭平县,2008年实现全市新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新农合的持续发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贺州市参合农民个人筹资额度从2012年的280元提高到2013年的340元;报销比例从2012年乡、县、县以上的85%、60%和40%提高到2013年的90%、70%和55%;年个人最高住院补偿从2011年的5万元提到2013年的10万元。
贺州市有26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每年个人最高补偿15万元,乡镇卫生院新农合门诊统筹实现全覆盖,全市有532个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统筹,占75%。据统计,去年全市补偿参合农民共6927144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987070人次,住院补偿205070人次,补偿金额达6.93亿元,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从2012年的53.45%提高到2013年的66.94%。
此外,八步区和昭平县还在乡、村级推行“5+10+80”和“5+10+50”(村级门诊就医就交5元、卫生院门诊只交10元、卫生院住院只交50元或80元,八步区中心卫生院交100元)新农合支付改革,取得了较好的初步成效。
2014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为98.80%,随着新农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入开展,广大的农村群众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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