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何雪
“以前有病都硬撑着不去医院,现在有了新农合,可以放心去医院了。”近日,钟山县凤翔镇同古坝村村民甘怀星从该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手中领到31593.36元新农合报销补偿金高兴地说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农村群众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甘怀星的话,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声。
“病有所医”,关乎老百姓切身大事的民生工程。市农合办主任黄志林向记者介绍,“自2005年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贺州市新农合制度目前已扩展到全市各县区(管理区)。新农合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我们不敢有丝毫放松。”
秉承着这样的理念,贺州市将新农合目标任务作为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这一考核内容,连接着群众的幸福指数,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
“2005年,贺州市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时,人均筹资只有30元,其中各级财政20元,农民个人10元,参合率为65.64%,住院补偿比例市(包括市级以上)、县、乡级分别为20%、25%和45%,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0元、300元和80元,年个人最高补偿1万元。”贺州市新农合办的工作人员张丹回忆到。
据了解,今年,贺州市参合率达97.11%,人均筹资290元,其中各级财政240元,农民个人50元,住院补偿比例市(包括市级以上)、县、乡级分别为50%、65%和85%,补偿起付线分别为400元、200元和50元,年个人最高补偿8万元,重大疾病最高补偿达15万元。”
“不用走太远的路,在村级卫生室就可以看病治疗,报销也方便,政府政策这样为老百姓着想,我们很感动。”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村民钟大爷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据黄志林介绍,贺州市于2009年率先在八步区卫生院实施门诊统筹工作,2010年门诊统筹工作扩展到钟山县,2011年扩展到全市各县区,并逐步扩展到村级,至2011年底,全市50%的行政村实施了门诊统筹。
一件民生事,牵动万人情。贺州市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并不断完善和全面发展,截至9月底止,贺州市累计补偿参合农民门诊145.41万人次(其中家庭账户补偿54.82万人次),住院补偿10.99万人次,补偿总金额2.7407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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