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郓城1月17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宋明磊) 近日,青岛市居民宋某从网上看到一则卖鳄鱼的信息,经与发布信息的人电话联系,支付给对方2000余元。等待20多天后对方一直未发货,电话无法联系。1月12日,郓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发布信息的李某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8日,青岛市居民宋某到郓城县公安局张营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其2017年12月8日在网上看到一则卖鳄鱼的信息,卖家自称是郓城县鳄鱼场的员工李某。随后宋某在加李某为微信好友,并在微信上商量好价格后,宋某通过微信分两次支付给李某共计2000余元红包,李某收钱后,近20天不发货,并将宋某微信拉黑、电话拉黑。
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报案后,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鳄鱼场根本没有李某这名员工,更没有委托李某发布类似信息。
随后办案民警经过大量工作,确定了李某的真实个人信息及家庭住址。经审讯,李某对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在家中浏览网页时,看到别人发布出售产品信息,于是想出歪点子骗取钱财。
目前,李某已被郓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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