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宋晓晖)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副市长刘国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国生在担任郓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与他人通奸。
刘国生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闻推荐
近年来,郓城县检察院在控申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中创新推出了“四心接待理念”、“五访接待法”和“五零接待标准”,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真真切切服务群众,实实在在...
郓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郓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