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殷毓 记者 郑华伟)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今年郓城县在全县范围内聘任了52名党风廉政“特别监督员”,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进行监督。“特别监督员”主要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各机关、企业、学校、农村、个体工商户等各个行业中选聘,职责主要是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如行贿受贿、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违法施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举揭发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县纪委安排的对特定事项的监督,协助调查案件,有权追踪反映问题的查处结果。“特别监督员”日常管理实行全程保密,明确监督员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职责权限、反映渠道等内容。同时实行“一案一奖制”,凡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奖励。
截至目前,党风廉政特别监督员提供意见和建议130多条,案件线索4条,立案2件,效能处理2人,在全县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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