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凤臣)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菏泽市出台《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填补了菏泽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史上的空白。
《办法》的实施,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开展绩效评价,是创新财政服务流程再造、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水平,对建设节约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是菏泽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突破。
《办法》规定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市财政局将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并将评价结果列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作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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