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3月16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延长供暖通报会上获悉,菏泽市集中供暖将延长至3月22日24时。
按照《菏泽市供热条例》规定,菏泽市供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社区封闭,多数市民集中在家。为降低疫情防控期间菏泽市市民感冒、发烧的患病几率,提高市民居家生活舒适度,降低外出活动时间,经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供暖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结束。延长期结束后,视天气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延长供暖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供热单位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坚决杜绝间歇供热问题发生,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啸)3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主持召开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一会一节”筹备、菏泽学院三期建设...
菏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菏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