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振宇)10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玲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杨晓玲强调,条例对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整理研究大家的审议意见,对条例抓紧修改完善,确保及时按照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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