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虚构医药服务。
2、不准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3、不准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4、不准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
5、不准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6、不准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7、不准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
8、不准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
9、不准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无指征住院。
10、不准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菏泽市医保局举报电话:0530-77099120530-5367176
新闻推荐
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邮储银行菏泽市分行根据监管部门、总行、省行及市行的要...
菏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菏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