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时间:每天早5时至7时;
经营户不得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瓜果蔬菜,离场时清理并将残留物带离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敏静
市东方红大街是一条重要
商业街,近年来,摊贩自发形成了占道
经营的早市,不仅影响市民通行,随地乱丢的菜叶果皮等还影响了环境卫生,成为市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市城市管理局针对这一现状,专门在东方红大街设置了便民早
市,每个摊位长两米,自8月30日开始运行。经营户
将按照要求诚信经营,并保证摊位卫生。
摊贩自发形成早市影响交通和环境
8月29日6时许,在市东方红大街,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看到,这个由摊贩自发形成的早市上人声鼎沸。
从三角花园自东向西望去,道路两侧的地摊上,青菜、水果应有尽有,不少市民围在小摊前选购,还有一些市民为了方便自己挑选,随手把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停放在地摊前,道路通行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特别是早晨7点左右,送孩子上辅导班的家长较多,这条路经常严重堵塞。”在附近居住的市民王先生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早市上瓜果蔬菜品种齐全,给市民采购带来了一定便利,但是,自发形成的早市存在极大的弊端,摊贩占压道路经营,影响道路通行能力,撤市后留在摊位上的果皮菜叶等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
对于占道经营,摊贩王先生也有自己的无奈。
王先生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他承包了7个蔬菜大棚,种植了油菜、豆角、白菜等蔬菜,一家人每天凌晨3时就要起床采摘,然后拉到市区售卖,由于没有稳定的场所,只能与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
规范早市,合法经营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随着菏泽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市区大型菜市场越来越少,不少路段由摊贩自发形成了占道经营的早市,特别是市东方红大街周边。摊贩占道经营,极易造成道路拥堵。
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大队长胡西全介绍,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他们多方考察后,决定在市东方红大街解放大街至东顺城街北侧路沿石以上规划便民早市。
8月27日至28日,城管执法人员向摊贩下发了《规范东方红大街经营蔬菜、瓜果摊点的告知书》,就经营方式与规则进行逐一告知。
“经营时间是每天早晨5时至7时,各经营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胡西全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该路段共规划了160余个摊位,目前,摊位已经施画完毕,每个摊位长2米,每月收费50元用于日常管理。
根据便民早市管理规定,经营户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不得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瓜果蔬菜,不得将产品摆于地面上,并保持摊点周围卫生,离场时清理现场并将残留物带离。
抓阄确定摊位,违规3次取消经营资格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得知,之前在东方红大街早市经营的流动经营户共200余户,目前设置的160余个摊位不能保证每个经营户都能分配到摊位。为此,主管部门决定对准入的经营户实行按号牌确定经营位置的方法,采取随机抓阄的方式确定摊位,每月抓阄一次,保证摊贩权益。
8月29日8时,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牡丹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双井社区,看到商贩正在随机抓阄确定自己的摊位。
据悉,自8月30日开始,他们将入市有序经营。根据相关规定,摊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转让、出租。一个月内不得连续7天或累计10天未经营。
另外,凡进入东方红大街便民市场早市经营的摊贩,不得在撤市后到市区其他街道进行流动经营。以上规定违反一次予以警告,违反两次计入“黄名单”,违反三次计入“黑名单”,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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