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仝志华)近日,记者从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获悉,一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交警查获,依法开出万元罚单。
7月25日7时30分,执勤交警巡逻至沙土镇于楼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RH85**的中型专用校车未随车放置校车标牌。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核查。
司机任某称车上所载的学生都是牡丹区某幼儿园的学生。但面对执勤民警关于校车标牌的询问,驾驶人支支吾吾,含糊其辞。执勤民警将涉嫌车辆和驾驶人带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并迅速将车内儿童进行安全转移。
经查,该车目前尚未取得校车标牌。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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