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日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据了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和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19号)文件精神,经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关于最长贷款年限,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的贷款年限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再顺延。
凡在托管户管理的缴存人员均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政策执行。新调整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7月1日前已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新闻推荐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武霈通讯员赵忠宇)进入暑期,除了迎战高温“烤”验,菏泽永盛液化气站还经历了办税考验。公司地址5...
菏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菏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