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通讯员 李艳梅张文平)如今的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网上购物、接受服务,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会出现让人闹心的地方。这不,远在深圳的韩女士因为手机出现故障,在牡丹区一家淘宝店铺网购了手机维修业务,结果手机没修好,对方又不予退费。后经投诉维权,淘宝店才退还给她225元维修手机费用。
原来,韩女士手机出现故障,而且又已经出了保修期,便看中了菏泽市牡丹区一家淘宝店铺里的手机维修业务,通过淘宝店铺花费290元维修一部小米4的手机屏和电池。但是维修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手机屏幕又出现花屏和闪屏,于是韩女士申请退费,并要求店家退回其维修费用290元,店家不予理会。无奈之下,韩女士向市牡丹区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中心求助,请求给予维权帮助。
接到投诉后,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城所执法人员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得知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便积极联系消费者与该淘宝店的负责人进行调解。
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修理加工业经营者应当在修理、加工前告知消费者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性能、期限、费用等真实情况,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故意损毁零部件,不得虚列修理、加工项目;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经营者对修理的部位应当予以包修,且包修期不得少于三十日;经营者承诺包修期多于三十日的,依照其承诺,包修期自商品修复并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此款规定,韩女士的手机维修后,使用不到30日,应该由淘宝店负责再次维修或者退款。
最终,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淘宝店退还韩女士小米手机费用225元。对此,韩女士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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