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
近日,市民
李先生拨打
本报热线电
话反映,在市区西安路菏泽技师学院门口北侧,非机动车道上并排设置了两条减速带,影响非机动车辆通行,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关注。
非机动车道突现“拦路虎”
1月7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赶到李先生所反映的路段,看到该路段非机动车道有2条减速带,且减速带之间无间隔,给过往车辆及行人带来不便。
在现场,记者观察到,非机动车行至此处时,都会经历连续颠簸。有些车主在行至减速带附近时才发现有障碍物,只得突然刹车减速,这样容易导致后面行驶的车主刹车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 “减速带设置有一周多的时间了,电动车、自行车经过,都颠得很厉害。”负责清扫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对记者说。 “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减速带合理吗?造成事故谁来负责呀?”一名路过的车主质疑。
交警部门:未经允许不能私装减速带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到菏泽技师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他表示,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减速带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在设置减速带之前,本校学生过马路时曾被快速行驶的电动车撞伤。出于对学生的安全考虑,校方只好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了减速带。 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到菏泽市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设施科科长王海军,他表示:“考虑到市民的交通安全,我们会通知路口的交警到现场查看,并要求铺设减速带的部门尽快拆除。”
王海军对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说,未经允许在非机动车道上私装减速带,对过往的行人来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若前方车辆遇到减速带突然减速,后车跟随过近,容易发生追尾事故;遇到雨雪天,路人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经过减速带时,容易发生车辆侧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另一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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