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本报菏泽12月31日讯(记者 崔如坤) 12月29日,菏泽市召开全面加强货物运行车辆和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加强对货物运行车辆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菏泽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12月29日上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荣国组织召开全面加强货运车辆和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桂荣宣读了《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合力宣读了《菏泽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货物运行车辆的通告》。
据《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菏泽市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联网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自12月29日起一周内,所有渣土运输公司以公司为单位到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复审校验,凡是未安装或者不在线的渣土车一律停止运输。此外,还加强了渣土运输许可监管,提高了渣土运输公司设立标准,并实行考评制度,公司所属渣土车发生一次重大交通事故责令停业整顿,发生两次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收回登记证书,在市区不得承揽渣土运输任务。
据《菏泽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货物运行车辆的通告》,菏泽市区设立货物运输车辆(1.5吨以上)禁行区,范围为南外环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不包括这四条路);1月1日前,所有货物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须到交警支队交管科备案登记并领取临时通行证,否则不准在禁行区内上路行驶;1月15日前,所有申请在禁行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和行驶安全报警系统,否则不予发放通行证。此外,限定行驶时间为9:00到11:00,14:00到16:00,20:00到24:00,车速正常行驶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转弯时根据实际情况减速让行(遇有重污染天气按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凡在禁行区内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一般违章或一次严重违章即刻取消在禁行区内上路行驶资格,收回通行证;一个运输企业一个月内若出现三辆(包括三辆)车辆违章,该企业所有车辆的通行证收回,取消在禁行区内上路行驶资格。
会上,高荣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货物运行车辆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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