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22日讯(记者 邢孟) 近日,菏泽市住建局针对菏泽一房地产企业违规销售行为发布通报。据了解,这是8月份以来,菏泽市住建部门第二次针对房地产企业违规销售发布通报。
根据通报显示,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力城”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了购房定金等款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国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6条的有关规定,扰乱了菏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经研究决定,现责令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该企业违法销售行为同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
对此,菏泽市住建局也提醒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自律,规范行为,诚信经营。对于蓄意违规、影响较坏的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同时,住建部门也提醒广大购房者,个别开发企业在未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甚至在项目未办理土地证或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取认购、预订、排号、入会、发放VIP卡等形式违规销售,变相收取购房款,逃避了资金监管,购房款成了开发商手中任意支配的“筹码”,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因种种原因没有开发成功,开发企业可能会抽资跑路,项目可能形成烂尾,购房人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买房款就打了水漂。
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安全,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购房时首先要查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其次,与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一定要实行网上签订,打印出的纸质合同加盖“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专用章”,将购房首付款存入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监管帐户。同时,一定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轻易支付有关定金、预付款、入会费等涉房性质的款项。发现项目或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预售的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569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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