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26日讯(记者 崔如坤) 日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入推动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优化城乡环境,菏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开展马路市场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开展马路市场清理整治行动。
据了解,活动整治范围主要为,全市国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区内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性摊点和集市。分四个阶段进行。
7月1日—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加强对国、省、县、乡和城市道路以路代市占道经营活动清理整治工作,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现状,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在适当路段,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使所有的占道经营摊点都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对占道经营的市场规划场地实施搬迁,争取整治行动结束前市场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9月1日—10月31日,为规范管理阶段。各县区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11月1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马路市场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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